5月5日,記者從三亞市財政局獲悉,三亞市2014年上半年物價補貼發放工作今天啟動,符合條件的居民每人將一次性獲得360元補貼資金。據悉,本次補貼對象是具有三亞本地戶籍的城鄉居民,以及2013年11月-2014年4月間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參加三亞市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地戶籍的在職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5月6日人民網)
  物價補貼在我國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包括三亞在內,近年來不少地方,都給當地居民發放過物價補貼。說到物價補貼的由來,其實當初是國務院穩定物價的措施之一。在中央的要求和配套措施之下,各地區逐步建立起了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這個說法有些繞,說簡單點就是,為了讓困難群眾不至於因為物價上漲而影響生活,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
  值得註意的是,根據中國統計局4月公佈的數據,一季度我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同比上漲2.3%。按說這個物價上漲幅度較低,發放物價補貼似乎有些奇怪。但具體到三亞,一季度CPI漲3.8%,比較起全國來,三亞的物價上漲幅度算比較高了。也正是因此,三亞給本地居民和在三亞就業的人員發“紅包”,也是出於當地實際情況而作的決定,其他地方的公眾其實不必羡慕。
  但物價補貼應該怎麼個補貼法,依舊引發了不少討論。在不少地方,物價補貼往往只優先補貼窮人。三亞本次物價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補貼60元,補貼6個月(1月-6月),即每人一次性補貼360元,共約補貼62萬人,需發放補貼資金共22320萬元。三亞的經濟狀況較好,這個補貼額度當地可以承受。因此,補貼所有人其實並不值得奇怪。反倒是一些經濟狀況比三亞更好的地方,不給所有公眾發“紅包”是否應該檢討呢?
  當然問題隨之而來,給所有公眾發“紅包”是否只是面子工程,只是短期的政績需要?從最近幾年的情況看,三亞給城鄉居民發紅包的做法一以貫之,從2011年8月至今,已是第4次發紅包。但仍然有必要探討的是,無論三亞也好,還是其他城市,按照近年來的物價上漲幅度看,真正需要物價補貼的公眾並不占多數。而這些少數的困難公眾的生活受物價上漲影響較大,因此給予他們更多的傾斜其實更有價值。
  於此而言,三亞給所有公眾發“紅包”固然很好,值得各地借鑒。但同時,如果可以給予困難公眾更多的傾斜,那麼更加錦上添花。
  另外值得一說的是,保障公眾的生活質量不受物價漲幅影響,除了發“紅包”外,其實還有很多辦法。往大處和根本上說,縮小各階層收入差距,儘早啟動收入分配改革不容一拖再拖。從各方面降低社會稅負壓力,減少各種稅費其實就是讓利於民;往細節和小處講,深化個稅改革和給予困難公眾更多的物價補貼,短期就可以辦到。上一次個稅改革儘管提高了起徵點,但改革效果有限,以家庭為單位徵個稅的國際通行辦法值得學習。至於給予困難公眾更多的物價補貼,依照目前各級政府財力,分別承擔,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關鍵是看各級政府的誠意。
  文/張燕  (原標題:三亞發“紅包”:物價補貼該如何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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